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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10-28 11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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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人是否太自我,常伤害了别人而不自知,甚至不当一回事呢?
利未记6:1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
6:2 “若有人犯罪,干犯耶和华,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,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,或是抢夺人的财物,或是欺压邻舍,
6:3 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,说谎起誓,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甚么罪。
6:4 他既犯了罪,有了过犯,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,或是因欺压所得的,或是人交付他的,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,
6:5 或是他因甚么物起了假誓,就要如数归还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,要交还本主。
6:6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,把赎愆祭牲,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,牵到耶和华面前,给祭司为赎愆祭。
6:7 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;他无论行了甚么事,使他有了罪,都必蒙赦免。”
从这段经文中看到,偷窃不仅是不告而取别人的财物,就连拾遗不报、不肯归还借用之物,或者在生意上以诡诈待人等,都是另类的偷窃方式。这不单单是得罪邻舍、陌生人,更是得罪神。
如果你以欺诈的手段获得某些财物,就要向神认罪,向物主道歉,并将所偷的财物加上利息归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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